#文長 #這則新聞幾乎完整重現我的說法 #以下是小部份內容 王薇君痛批,「當你把一個孩子拿起來重摔、甚至拿拳頭重擊他,你必須預見他就有可能會死亡」,這叫殺人的不確定故意,這就是殺人罪,司法應該讓社會大眾了解孩子的脆弱,知道這樣做是會死人的,不能這樣打。如果只是傷害致死,難道要算孩子倒楣嗎?不小心就打死了? Tags: 19 comments 520 likes 42 shares Share this: 王薇君 - 保護兒童我願意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沈默,是掩護罪惡的牆。 寧鳴而死,不默而生。 29550 followers 28033 likes View all posts